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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处

人事处成立于2005年,承担着师资队伍建设及人事管理等重要职责,是在学院党委领导和院长直接分管下,负责全院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职能部门,具体负责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、职称评聘、教职工培训、岗位聘任与业务考核、人事调配、人事档案与信息管理、工资管理、社会保险管理、福利管理、合同制人员管理等工作;并部分承担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。

一、人事处成员

人事处处长:彭勃

人事管理科(人才交流办公室)科长:李姝

人事管理科(人才交流办公室)干事:郑舒枫

劳资福利保险科科长:张建辉

师范师资科科长(高层次人才引进办公室):祝虹媛

二、人事处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

(一)人事管理科(人才交流办公室),主要职责:

1、各类人员人事关系的管理;

2、制定各类人员的年度补充计划;

3、管理干部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开招录;

4、待聘人员和退养人员的管理;

5、各类人员的调配、工龄认定;

6、人事代理人员的管理;

7、各类人员的岗前培训;

8、教师资格的认定和证书办理;

9、复转军人的安置;

10、工作人员的人事数据统计;

11、完成领导交办其它工作。

12、全校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

(二)劳资福利保险科,主要职责:

1、在职人员的工资管理;

2、特设岗位聘用人员、劳务派遣人员的待遇管理;

3、核定调整离(退)休人员的离(退)休生活待遇;

4、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的拟定与实施;

5、核发全院教职工的劳保、福利;

6、办理工作人员的退休手续、办理高级专家的延退手续;

7、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与聘用管理、人员的培训和考工定级;

8、医疗救助基金的审定和发放;

9、工龄变更与认定;

10、劳动工资的数据统计;

11、完成领导交办其它工作。

(三)师范师资科(高层次人才引进办公室),主要职责:

1、教师队伍建设的规划与实施;

2、高层次教学科研人才的引进;

3、师资招聘;

4、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;

5、教师岗位的设置与聘用管理;

6、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与聘用管理;

7、各类人才的遴选、推荐、服务、评优、评奖等;

8、教师的出国管理;

9、兼职教师的聘任与管理;

10、校内教学科研津贴办法的拟定;

11、教师进修、国内访问学者项目、短期培训、国内外学历学习等管理;

12、师资数据的统计;

13、师资档案管理;

14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